唐山有关药食同源食材介绍
古代医学家将中药的“四性”、“五味”理论运用到食物之中,认为每种食物也具有“四性”、“五味”,这就是食物疗法或饮食疗法,
那么药与食的“同源”关系又是怎么回事呢?大家知道,中医治病主要的手段是中药和针灸。中药包括植物、动物和矿物,而可供人类饮食的食物,同样来源于自然界的动物、植物及矿物,因此,中药和食物的来源是相同的。有些东西,只能用来治病,就称为药物,有些东西只能作饮食之用,就称为食物。但其中的大部分东西,是药食两用。比如橘子、粳米、赤小豆、龙眼肉、山楂、乌梅、核桃、杏仁、饴糖、花椒、小茴香、桂皮、砂仁、南瓜子、蜂蜜等等,它们既属于中药,有良好的治病疗效。
纯粹的药物(即不能作为食物的药物,以下简称药物)与食物的共同点是:可以用来防治疾病(食物是否能治病有时只是在于用量的多少以及使用的时机与配伍情况);不同点是:药物的治疗药效强,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药劲大”,用药正确时,效果突出,而用药不当时,容易出现较明显的副作用;而食物的治疗效果不及药物那样突出和迅速,配食不当,也不至于立刻产生不良的结果。但不可忽视的是,药物虽然作用强但一般不会经常吃,食物虽然作用弱但天天都离不了。我们的日常饮食,除供应必需的物质外,还会因食物的性能作用或多或少的对身体平衡和生理功能产生有利或不利的影响,日积月累,从量变到质变,影响作用会非常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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